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单位(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乡村振兴步履稳健。一年来,我们致力于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网格化监测。累计纳入监测对象216户695人,已消除风险62户214人,新识别6户21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化沪滇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持续落实社会兜底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率达100%。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订单种植、农业生产服务“托管”、成立强村公司等方式促进群众增收,9家强村公司为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同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2023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为17522.88元,增速为13.74%。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投入2472万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1个。坚持公司引领驱动、资源盘活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强基赋能,全乡9个行政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合计125万元,村均13.92万元,同比增长63%,全面实现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2.特色农业加快培育。一年来,我们致力于产业优化升级,突出稳产量、优结构、增效益,经济社会在提质增效中迎来新发展。粮食安全有保障。坚决扛稳粮食生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年实现粮播面积3.91万亩,产量3.44万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191.15亩、水田533.27亩,预计产生粮食产能10万公斤。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启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面积及成效均居全县前列。扛住多年一遇旱情压力,投入抗旱资金300余万元,实施产业灌溉项目,稳住了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产业质效有提升。大力发展万寿菊、小米辣、四季豆、人参果等特色产业种植,完成万寿菊种植12000亩,金边玫瑰1200亩,四季豆500亩,小米辣1200亩,人参果300亩。持续巩固生猪、肉牛、黑山羊等特色养殖业成果,生猪存栏13600头,出栏10600头;黄牛存栏8900头,出栏360头;山羊存栏2000万只,出栏460只;家禽存笼20.56万羽,出笼14.43万羽。工业经济有突破。投资1000万元建成千吨级冷链仓储及物流配送中心投入运营。投资150万元建成一条农特产品加工生产线,有效提高农产品加工处理效率,延长产业链,目前已试机成功准备投产。投资120万元启动建设金边玫瑰加工厂。第三产业有前景。苗岭集团投资3500万元建成倮姑帐篷营地主营地和副营地,预计本月投入运营。投资1200万元完成加依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同时对照红色旅游村打造,完成红色文化展示馆、红色学堂、哨兵瞭望台等标志建设。举办“苗族花山节”、60周年县庆文艺汇演等节庆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内涵。
3.项目投资成果丰硕。一年来,我们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突出攻项目、重招商、提实力,实施了一批多年想办成未能办成的民生实事项目。全年争取财政整合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1332万元,实施坡头寨产业灌溉、河南产业道路提质等产业发展项目18个;争取到彩票公益金297万元实施阿母黑村一体化设施、师宗村农产品交易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争取到上海徐汇区田林街道、州财政局、州职教园区等挂联帮扶资金74万元,实施新华乡农特产品加工厂(二期)、龙潭产业灌溉大沟修缮、中寨产业管网布设产业帮扶项目3个;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497万元、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8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76万元,实施加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争取2023年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实施马鹿塘、阿母黑村委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个;争取到县级行业部门在我乡实施幼儿园、敬老院、进村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项目12个;新华11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不断为新华发展补齐短板。
4.生态文明持续巩固。一年来,我们致力于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新寨、牛头寨、嘎竹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河流“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实施林长巡林和护林员常态化巡查,实现全乡河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森林“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目标。利用易地扶贫搬迁优势完善功能配套,实施集镇集中安置点公共文化活动服务场所项目,开展集镇沿道路两侧农房周边卫生整治,多举措推进集镇环境提升。搭乘乡村振兴的快车,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建加依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马鹿塘美丽公路1条,府天碑、新寨等美丽乡村示范村庄5个,烂泥坝、牛头寨、龙潭等村庄人居环境提升6个,美丽庭院93个,健康家庭40户,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355座,马鹿塘村、倮姑村创建为健康村。争取到州级“绿美乡村”建设项目1个。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复审。发放“万吨水泥进村庄”708吨,撬动农户自筹资金160余万元改善房前屋后人居环境。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组建专门的队伍开展集镇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配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和车辆乱停乱放常态化管理,全面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发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5.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一年来,我们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瞄准百姓需求,锲而不舍向前走,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倾情倾力写好“共享”文章,深耕惠民,提升幸福“质感”。全年全乡民生支出2182万元,同比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6.6%。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因病、因灾等辍学失学情况。全乡中考被州一中录取2人,屏边三中2023年中考成绩荣获全县第一,屏边三中多次代表屏边参加州内外体育比赛并获得好成绩;新华中心校上学年期末统测成绩位列全县乡镇第三名,新华中心校书法教育被云南日报社、红河教体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多年来未实现的新华幼儿园破土开工建设。全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金140人61.3万元。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加大大学生返乡就业等扶持力度,全年发放小额创业贷款26笔500万元。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963人,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3.2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89个,打通农村劳动力就业“最后一公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充实医疗队伍,卫生院口腔科门诊建成投入使用,不断提高镇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善社会保障,落实低保、优抚政策,提高社保、医保参保率。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率为90%以上。加快殡葬改革,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年发放低保1459人258.8万元,临时救助71人6.6万元,特困供养补助53人31.9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0.19万元。
6.基层治理扎实有效。一年来,我们致力于“发展要安全”,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加大,平安新华建设持续深入。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51件,调处成功48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诉求受理率、反馈回复率均为100%。建成启用戈几街法治文化广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工贸、烟花爆竹、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全年开展隐患排查行动2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0份,整治安全隐患120个,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缉枪治爆”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和落实“1262”预警叫应机制。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和历年卫片执法整改任务,依法制止违章建设,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年整治乱占耕地行为3起,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补足同等质量耕地”1985.98亩。优化退役军人事务站工作,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水平,稳定退役军人队伍。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狠抓宗教“三支队伍”培训,全力推动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阿母黑村、河南村、倮姑村被评为州级“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7.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一年来,我们致力于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引领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依法行政、务实勤政、廉洁从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县委和乡党委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扩大政务公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严格遵循《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招投标合法合规、程序到位,全年完成招投标工程8宗。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单位,包括:
新华乡党委。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新华乡人大。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新华乡人民政府。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新华乡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华乡人民政府。
2.财政所。
纳入新华乡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是因为新华乡党委、新华乡人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水务服务中心并入新华乡人民政府核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71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6.31万元,占总收入的90.29%;其他收入360.91万元,占总收入的9.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20.79万元,下降3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9.86万元,下降25.52%;其他收入减少1170.93万元,下降76.44%。主要原因是扶贫类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91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30万元,占总支出的37.65%;项目支出2443.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35%。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4.89万元,下降4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1.53万元,下降12.54%;项目支出减少2503.36万元,下降50.60%;主要原因是本年扶贫类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5.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3.6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乡镇工作经费。一是办公设备更换升级及维护。二是用于办公耗材、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出。三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加油费。四是公务接待及其他费用。总金额39.9万元。
2.新华乡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四期)专项资金。场地换填及硬化213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388米,库体四周围墙54立方米,冷库成品隔断735平方米,冷藏间防撞墙200米,制冷设备1套。受益脱贫人口2019户8619人。总金额370万元。
3.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设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集中养殖点2000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500平方米,铺设污水管网1.2公里等。受益脱贫人口28户114人。总金额200万元。
4.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阿母黑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55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受益脱贫人口318户1284人。总金额150万。
5.新华乡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拆除重建54户。总金额162万元。
6.新华乡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资金。在戈纪街、阿母黑、岩蜂、菲租克、师宗等5个村委会新建30m3蓄水池5座,新建200m3蓄水池1座,安装水泵1台,安装电线1公里,安装电杆5根,安装DN50水管1公里。采购DN15水管9公里,DN25水管0.7公里,水泵1台,DN32水管13公里,扳丝机器1台。总金额50万。
7.新华乡戈纪街集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一是人居环境提升风貌改造900㎡,二是休息亭1座,配套木制品1套,围墙窗户8个,围墙改造85㎡,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喷绘54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1套、LED宣传展板2块、氛围营造制作200㎡,四是开展人居环境垃圾清运,总金额50万元。
8.屏边县新华乡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采购农特产品清洗、烘烤、加工等设备1套,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设备。总金额100万元。
9.新华乡倮姑村委会倮姑寨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铺设DN50镀锌管3.4公里,DN25镀锌管0.5公里,新建15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1立方米压力池1座,新建公厕1座,硬化道路150米,梳通雨污管沟100米。总金额50万元。
10.新华乡河南村委会大路脚村小组枇杷、猕猴桃、蔬菜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设大路脚村枇杷、猕猴桃、蔬菜等农业产业园区硬化道路400米,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引导群众对沿线枇杷、猕猴桃、蔬菜等产业进行提质改造,提升果品品质及产量,增加群众收入。总金额50万元。
11.新华变电站征地补偿专项资金。保障110KV新华输变电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补齐地方基础设施短板,对促进当地招商引资,满足群众日常用电需求具有重大意义。总金额254.3067万元。
12.新华乡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及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完成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计划355座,改厕设施合格率大于等于95%,截至2023年底,资金执行率100%,当年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大于等于80%,当年完成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大于等于85%,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总金额54.315万元。
13.新华乡岩蜂村委会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在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坡头村小组实施产业灌溉配套设施,铺设DN50镀锌钢管1600米,DN32镀锌钢管3000米,安装变压器1个,架设电线1500米,建设水池100立方米1座,水池150立方米1座,新建拦河坝12立方米,泵1台,泵房1座。覆盖100余亩农田地。总金额100万元。
14.新华乡岩蜂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新华乡岩蜂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土壤改良120亩,土地平整30亩,包括土壤换填,补充有机肥等,覆盖150余亩农田地。总金额55万元。
15.新华乡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专项资金。为州级选派的1-5月22名,6-12月23名驻村工作队员安排生活补助通讯补贴补助资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总金额40.65万元。
16.新华乡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为州级选派的23名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专项经费,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总金额23万元。
17.新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屏边县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总金额30万元。
18.新华乡马鹿塘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马鹿塘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277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总金额50万元。
19.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阿母黑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38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总金额70万元。
20.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菲租克村委会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33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总金额60万元。
21.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专项资金。新建加依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集中养殖点510平方米,配套用房100平方米,场地硬化350平方米,安装给水PE50管150米,PE25管90米。总金额80万元。
22.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龙潭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580平方米,有效改善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总金额20万元。
23.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牛头寨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牛头寨村小组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1230平方米,有效改善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总金额30万元。
24.新华乡师宗村委会新寨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新华乡师宗村委会新寨村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70平方米,有效改善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总金额50万元。
25.新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新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要求,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面积13895.5㎡(约20.843亩),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总金额20万元。
26.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自然村,新建文化活动室210平方米,路灯安装40盏,垃圾池1座,公厕1座。总金额76万元,已完成。
27.新华乡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二期)项目专项资金。新华乡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加工车间700平方米,混凝土地坪,主体为钢架结构+彩钢瓦,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设备。总金额50万元。
28.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当地村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总金额180万元。
29.新华乡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经费。水管维护大于等于5次、下水道堵塞疏通大于等于5次、电路维护大于等于5次、屋顶漏水维护大于等于5次,及时消除公共租赁住房安全隐患,为职工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有效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正常运转。总金额6万元。
30.新华乡西沙村委会龙潭大沟引水灌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龙潭大沟引水灌溉公益性基础设施新建灌溉沟257米,修缮灌溉沟300米,有效改善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总金额17万元。
31.新华乡2023年乡道、村道省补日常养护专项资金。完成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主要包括:1.日常保养:清扫路面杂物,清除边坡和路肩杂草,清通边沟和涵洞,清理坍方等;2.小修养护:路基缺口修复,边沟和路缘修复,路面病害修复;3.标志标线、百米桩、公里桩等沿线设施更新或增设等;4.应急保通:汛期水毁抢险保通、水毁修复;5.公路桥梁检测;6.桥梁维护。总金额15.58万元。
32.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完成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改建355座。总金额13万。
33. 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保障新华乡9个村委会和101个村小组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总金额32.05万元。
34. 纪委办案经费。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购买纪检监察室所需各类办公用品。10、纪委监督检查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如:接待、住宿、差旅费等)。总金额3万元。
35. 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牛头寨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建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牛头寨村小组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1230平方米,有效改善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总金额30万元。
36. 新华乡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专项资金。新建加依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集中养殖点510平方米,配套用房100平方米,场地硬化350平方米,安装给水PE50管150米,PE25管90米。总金额80万元。
37. 新华乡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做好9个村2023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解决疫情防控政府应付未付账款等事项。总金额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5%。与上年相比减少1344.25万元,下降30.4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2023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6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81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5万元,资本性支出1504.8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8万元,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3万元,决算为12.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22%,完成年初预算的7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5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8%,完成年初预算的5.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3万元,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5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华乡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2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3万元,下降1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万元,下降5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华乡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耕地图斑整改、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督查、维稳督查、防汛减灾督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督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6万元,比上年增加61.44万元,增长48.5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中心工作多,下乡次数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资产总额55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2.91万元,固定资产37.1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800平方米,账面原值835.71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2.10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5.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5.0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