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94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1
信息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项目建设多点发力。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招商为要”的理念,充分盘活现有资源,大力实施领导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全面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企业到白云乡投资兴业,全年完成招商引资2.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乡镇排名第二;加大项目谋划推进,完成入库项目总投资5.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7%,乡镇排名第一。

  2、农业产业蓬勃发展。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1133个3929.6亩;累计投入资金245.67万元,完成解放村委会鱼乌底、八家田、坡头(牛棚)等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92万余亩,粮食产量达1.12万吨;持续推广“蔬+粮”“果+粮”等套种模式,累计种植蔬菜2410亩,预计产量964吨;累计发展棕榈、生姜、草果、杉木等传统产业12万亩,推广低海拔地区柑橘、香蕉、荔枝、蔬菜等种植9000余亩;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6.9万元,兑付2023年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18.03万元,涉及补贴对象2008户2.92万亩;畜牧业发展稳步向好,实现生猪存栏1.57万头,出栏1.59万头;大牲畜存栏0.68万头,出栏0.23万头;禽类存栏16.4万羽,出栏15.9万羽。

  3、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依托26.2万亩林下资源优势,大力谋划发展林下阳荷、林下砂仁、林下中草药等“林下经济”产业,新发展阳荷种植1500余亩,建成以三叉白芨、石菖蒲为主的中草药育苗及种植示范基地33亩,培育驯化三叉白芨等种苗200余万株;建成大坝心大棚阳荷种植示范基地;巩固猕猴桃种植保有面积1000余亩;聚焦产业链发展,引进屏边县林成绿色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投资建设芭蕉芋淀粉加工厂,带动芭蕉芋种植1000余亩;加快推进白云乡棕榈初加工厂项目,有效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4、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2023年累计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彩票公益金等各类资金1896.07万元,实施了大松树美丽乡村示范村、马马小平坝道路提质改造、大箐、平滩、马崩笼等活动室建设及乡集镇、尼姑菲、底土、八家田等14个自然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共计30个,基本完成太平自然能饮水工程提质改造;发放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158笔79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136人41.2万元;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事项申请107件,办结94件,办结率88%;全乡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210.7万元,同比增长379%;持续关注全乡“三类”监测对象205户652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一户一策”逐户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分类帮扶,2023年新纳入“三类”监测对象5户18人,销号23户79人;家庭医生签约有效覆盖8681人,“三类”监测对象大病救治率达100%;马马、里古白2支回乡干部队伍实地调研2轮4次,梳理需求清单103条、问题清单120条,“1+5”规划顺利过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5、生态优势不断巩固。

  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实现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目前共有国家级森林乡村1个(杉树村委会),省级森林乡村7个,行政村创建全覆盖;完成各级林长巡林2609次;完成2018年退耕还林9500亩第三次检查验收和2019年退耕还林4000亩检查验收工作;完成森林防火通道取证30条、森林防护管护站点建设验收1个,查处行政案件6起、刑事案件1起,全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累计开展有效巡河1436次,与文山市新街乡开展联合清河行动,水域岸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6、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常态化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40户,全乡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8.3%;实施大松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大箐、箐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大松树、鱼乌底、白泥塘等9个自然村成功纳入州级“绿美村庄”建议名单;78名干部返乡参与家乡规划,完成2021—2023年度8个任务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精细化拆临拆违、占道经营整治等实质建设工作,拆除临违搭建32个点700余平方米。

  7、民生福祉日益增进。

  实施了白云乡公益性墓地、白泥塘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启动白云幼儿园项目建设;持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率分别达107.97%和98.3%,排名全县第一;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410个,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6939人,申报跨省务工补助807人65.8万元;“两免一补”覆盖学生1525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315.4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34.82万元、临时救助金24.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0.56万元、高龄津贴23.2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3.43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11万元、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和生活补助105.67万元;坚持“一户一宅”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完成20户农村建房申请审批,审批面积1612.4平方米;完成为民办实事189件,基本完成人代会票决通过的2件民生实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

  8、社会治理和谐有序。

  持续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成功举办花山节、“四季村晚”“戏曲进乡村”“乡村振兴杯”篮球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63场次,惠及群众4200余人,组织120人参与60周年县庆大型文艺表演;开展农家书屋阅读活动36场次,覆盖群众2500余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建8支“双语”宣讲队和“8支常备+12支特色”志愿服务队伍,打造“三话六学”试点村3个;会同州卫健委邀请6家州级甲等医院到乡开展“健康白云行”大型义诊活动,受益群众1330余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开展非洲猪瘟、布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调查排查工作43次;摸排辖区内散装白酒生产个体87家,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定期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木材加工厂等60余个市场主体进行检查,现场下达检查记录50余份,排查整改隐患8条;联合上级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91场次,收到群众上交枪支54支,全年未发生“两类人员”违法犯罪情况;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0起,调处成功39起,调处成功率97.5%,成功化解历史遗留纠纷3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开展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等应急演练76场次,参加演练群众9324人次,群众避险能力有效增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57处,开展交通劝导75次1830余人次,违章处罚922起,全乡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选树先进典型,评选“红河好人”2人,获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新时代屏边好少年”3人;开展妇女赋能、“苗族刺绣”、装载机操作等技能培训4期600余人次;4名优秀青年光荣应征入伍。

  9、自身建设常抓不懈。

  推动乡机关党群、政务、公共法律服务“三中心一体化”建设,规范化设置1个便民服务中心和8个村便民服务站,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专项活动3次,全年“就近办”事项办件量3248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年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事项24987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各类投诉咨询17件,办结率100%;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回应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务信息57条,公共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推进“掌上办、指尖办”,服务型政府构建成效显著;重启“白云之声”广播,年内录播惠民政策、法治宣传等音频12期504小时,覆盖84个自然村;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健全乡级工作成效“红黑榜”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专项检查20次,办理问题线索4件4人;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30余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单位,包括: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党建工作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扶贫开发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0.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1.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2.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白云乡人民政府。

  2.白云乡财政所。

  由于白云乡党委、白云乡人大、白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云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白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白云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白云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白云乡水务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核算,并入白云乡人民政府,导致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6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35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3.73万元,占总收入的95.33%;其他收入156.44万元,占总收入的4.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38.09万元,下降3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68.54万元,下降35.64%,主要原因是扶贫类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369.55万元,下降70.26%,主要原因是县级各单位拨入我乡的资金,改由财政指标拨款,不再由预算单位转拨,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45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17万元,占总支出的38.44%;项目支出2125.49万元,占总支出的61.5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63.28万元,下降40.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7.62万元,下降41.40%,分析原因是2022年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工资、种粮补贴等资金,2023年改由县级部门发放。项目支出减少1425.66万元,下降40.15%,原因是2023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较2022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5.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白云乡马马村委会青佑地灾避险搬迁项目:实施道路硬化4673平方米;架设DN25镀锌管2500米,DN15管1500米;支砌毛石挡墙2537.5立方米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51.00万元。

  2.白云乡马马村委会马底白、佐倮白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马马村委会马底白、佐倮白村内道路硬化5901平方米。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96.00万元。

  3.白云乡白云村委会大松树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白云村委会大松树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村内道路硬化5000平方米,建设环村步道3公里,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200.00万元。

  4.白云乡白云村委会大松树村棕榈、草果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白云乡白云村委会大松树村棕榈、草果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硬化道路1.3公里,并配套建设边沟、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引导群众对沿线棕榈、草果进行提质改造,增加群众收入。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200.00万元。

  5.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佐裸白至小平坝砂仁、香蕉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佐裸白至小平坝砂仁、香蕉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硬化道路1.65公里,并配套建设边沟、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引导群众对沿线砂仁、香蕉进行提质改造,增加群众收入。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80.00万元。

  6.白云乡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项目:改造白泥塘村委会上龙潭村64户,在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房功能,统筹整村推进民族地区农房室内功能提升试点工作。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89.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上年相比减少1921.08万元,下降37.85%,主要原因是扶贫类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34万元,资本性支出0.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征兵体检产生的差旅费0.46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及救济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2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3万元、资本性支出1608.5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3万元、资本性支出93.4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专用材料支出、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资本性支出3.5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万元,决算为15.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93%,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4万元,决算为3.7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07%,完成年初预算的59.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万元,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4万元,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维修次数多;另一方面耕地图斑整改、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繁重,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2万元,增长4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0万元,增长5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4.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始了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需要经常性下乡,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因此相较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相较2022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耕地图斑整改、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督查、维稳督查、防汛减灾督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督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6万元,比上年减少8.02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资产总额257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5.54万元,固定资产1639.6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9.1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6.33平方米,账面原值0.5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2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9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