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92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1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发展方针、“三农”政策和部署。

  3.负责县委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4.负责全县党委信息化建设和商用密码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

  5.负责对乡镇和县级党群部门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党委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7.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委办坚决贯彻“五个坚持”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省委“三法三化”,全力锻造“七有七能”党办之力,不断提升办公室“三服务”水平,以雷厉风行干则必成的智慧和勇气,服务全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高质量牵头起草各类重要文稿300余篇。全年累计审核处理各类来文3474件,印发各类文件789件,筹备保障19次县委常委会、44余次书记专题会和50余次其他重要会议,指导完成重要会议活动90余场,牵头完成全州第4次重大项目推进会议,有力保障60周年县庆活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营发布“屏边探索与实践”公众号42期,上报问题提纲88个,编报常规信息63篇,被《红河周讯》采用8篇、红河信息采用11篇。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督查80余次,谈话提醒40余次,发布督查通知2次,撰写督查报告10余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县委办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分别是:秘书科、综合科、办文科、信息科、行政科、财务科、农业农村科、督查科、政策研究科、机要密码科、保密科、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档案执法科、档案业务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其中史志办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党史征研科、志书指导科、年鉴编辑科、宣传教育科。团县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发展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妇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文联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民族文艺理论研究创作室、大围山杂志编辑部。科协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科学普及部。

  3.其他事业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其中职教社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服务部。侨联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海外交流部。红十字会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县委办。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史志办、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

  3.其他事业单位:职教社、侨联、红十字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由于史志办、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职教社、侨联、红十字会没有独立,并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核算,导致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29万元,占总收入的92.79%;其他收入130.82万元,占总收入的7.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8.40万元,下降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6万元,下降0.19%;其他收入减少175.24万元,下降57.26%。主要原因是:县督查考评中心设备购置费用30万元,脱贫攻坚档案用品经费7万元,协科技馆改造提升项目资金80万元,科普专项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7.2万元等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64万元,占总支出的95.22%;项目支出89.98万元,占总支出的4.7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89万元,下降2.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58万元,增长4.40%;项目支出减少130.47万元,下降59.18%。主要原因是:县督查考评中心设备购置费用30万元,脱贫攻坚档案用品经费7万元,协科技馆改造提升项目资金80万元,科普专项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7.2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3.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屏边县党政专用会议系统建设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党政专用会议系统,保障党政会议召开;团委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关爱乡村医生健康扶贫分项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资金2.1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志愿者社会保险及生活补助;团委“乡村医生”志愿者专项补助资金0.0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志愿者生活补助;史志办保运转经费8.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县委办2022年4至6月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0.14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县委办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史志办《中国共产党屏边历史(第二卷)》出版印刷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屏边历史出版费;编纂出版《屏边六十年》影絮专项经费15.8万元,主要用于编纂出版《屏边六十年》出版费及图片征集使用;2023年科技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17.04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普服务公平普惠,全面提升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屏边县综合档案馆建设调整资金11.2万元,用于屏边县档案馆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2%。与上年相比增加40.64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妇女无命案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开展科普知识推广、培训等活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4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3万元,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2万元,决算为1.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80%,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5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2万元,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5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9万元,下降4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2万元,下降5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万元,下降42.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通信领域及科普宣传活动,助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及下属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65万元,比上年增加51.55万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6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89万元,固定资产293.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6.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92项,账面原值40.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