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91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1
信息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和平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全镇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培训和考核、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老龄、老干部管理。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职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交通、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体、广播电视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环境和谐稳定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调查排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负责扶贫发展规划编制、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管理、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镇村扶贫工作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等工作。

  和平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全镇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全镇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全镇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镇村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监督管理全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11)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监测等基层技术推广工作。

  (12)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疫后经济快速复苏的大考验,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非常之时立非常之志、尽非常之责、建非常之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660万元,同比增长1.6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1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91万元的166.2%;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1966.57万元,同比增长4.99%,贷款余额20022.28万元,同比增长8.87%。招商引资14950万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新增市场主体385户。

  一年来,我们众志成城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助推产业发展。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持续抓好粮食生产工作,全年完成大春种植面积5.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31万吨,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5.69万元,耕地保护补贴502.63万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和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牢牢守住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积极开展各类产业培训3期171人次,累计发展烤烟490亩、生姜1.5万亩、万寿菊2000亩、枇杷1.6万亩,蔬菜8000亩,积极引进大户集中连片管理咪租片区枇杷780亩、屏边县雨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六斗村新建蔬菜大棚种植基地,石林九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红星村发展人参果和甜玉米种植,逐步形成“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年内实现畜牧总产值1.78亿元。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年共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011万元,彩票公益金150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60万元,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71万元,完成项目建设25个,有效实施产业项目6个,基础设施项目13个。累计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361万元,申报发放省外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270人127万元,发放小额信贷384户1880万元。严格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低收入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全镇脱贫户3361户13863人和监测对象329户993人人均纯收入达15742元,增幅达14.81%,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年共消除风险22户71人,新识别监测户8户27人,做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

  一年来,我们不遗余力狠抓设施建设提升发展基础。全年谋划包装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3个,资金702万元。预算投资1200万元,启动和平镇农文旅项目建设。建制村30户以上通村道路硬化项目稳步推进。完成1.6公里进村道路硬化,提质改造6.3公里产业路。实施和平、路乐、百福等6个村人畜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实现14个村委会全覆盖,农房抗震改造拆除重建115户,发放“万吨水泥进村庄”1000吨,有效推动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配合完成和平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石夹槽水库勘测、屏边至和平快速通道勘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一年来,我们倾心倾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和平。持续巩固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启动实施瓦乍底、牛角冲、新村、河对门等6个污水治理项目,六斗美丽示范乡村项目顺利实施,成功创建州级绿美村庄11个,省级森林乡村4个,完成红星、石坎、瓦乍、坡背4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村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新建农村卫生户厕444座。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年镇、村河长巡河1289次,组织156人次对老街子河段集中开展“沿途净滩”行动4次,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三河治理”工程顺利完工。严格落实林长制,镇、村两级林长巡林470次,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年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73.4万元,兑现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补偿资金73.4万元,严格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全年共计办理林木采伐蓄积27723.2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和平镇党政办公室;

  2.和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和平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和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和平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和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和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12.和平镇财政所。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和平镇人民政府;

  2.和平镇财政所;

  3.和平镇人大;

  4.和平镇党委;

  5.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和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9.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和平镇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和平镇人民政府;

  2.和平镇财政所。

  由于和平镇人大、和平镇党委、和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平镇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和平镇人民政府纳核算,导致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行政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事业站所按需购买,无车辆编制,导致超编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11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3.00万元,占总收入的93.60%;其他收入199.15万元,占总收入的6.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49.23万元,下降59.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06.57万元,下降53.16%;其他收入减少1342.67万元,下降87.08%。财政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核算,拨付到单位实存账户的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4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79万元,占总支出的43.82%;项目支出1964.08万元,占总支出的56.1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38.89万元,下降55.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39万元,增长10.01%;项目支出减少4478.28万元,下降69.5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和平镇新录用1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4名志愿者和1名驾驶员且7名临时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本年度涉农资金项目有所减少,主要支出了和平镇底咪底村委会嘎苦村万寿菊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72万元,和平镇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0万元,和平镇白鸽村委会万寿菊、黄精、白芨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11万元,和平镇咪租村委会新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1万元,和平镇烤烟种植补助项目25万元,和平镇百福村委会太平街村小组生姜、桔子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2万元,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上寨村小组草果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8万元,屏边县和平镇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100万元,和平镇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80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4.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和平镇底咪底村委会嘎苦村万寿菊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平镇底咪底村委会嘎苦村万寿菊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硬化道路1.2公里,并配套边沟、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72万元。

  (2)和平镇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道路硬化5830平方米,埋设DN500污水主管1460米,铺设DN300污水支管860米,检查井45座,配置污水处理设施1座,配套建设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3)和平镇白鸽村委会万寿菊、黄精、白芨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平镇白鸽村委会万寿菊、黄精、白芨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硬化道路3.5公里,并配套边沟、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11万元。

  (4)和平镇咪租村委会新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和平镇咪租村委会新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铺设110PVC管750米、160PVC管450米、400mm带钢波纹管150米、落水井3座、化粪池10个、围水池24个、小型污水处理池1个、道路硬化2300平方米、沟帮浇筑50立方米、沟心浇筑13.8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1万元。

  (5)和平镇烤烟种植补助项目:发展烤烟种植610亩,每亩补助410元。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5万元。

  (6)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中厂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中厂村产业配套设施田埂修复3200立方米,覆盖70余亩农田地。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5万元。

  (7)和平镇坡背村委会坡背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和平镇坡背村委会坡背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铺设PE110管1100米;浇筑坝1座;沉砂池1座,覆盖60余亩农田地。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0万元。

  (8)和平镇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六斗村委会六斗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混凝土压膜5000平方米、挡墙支砌1000立方米、砖砌体30立方米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80万元。

  (9)和平镇人畜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在和平村委会云盘山村新建80立方水池,加长1.2公里主管;在和平村委会大平潭村新建60立方水池;在和平村委会芦差塘村更换水管5000米;在和平村委会碗厂村新建蓄水池80立方米,加长1.2公里主管;在路乐村委会下坝村扩建100立方水池,外加600米水管;在百福村委会马扯白二组新建水池40立方,架设水管2.5公里;在咪租村委会上寨村重建改造40立方水池;在咪租村委会所无纪村重新修补水池,钢筋混凝土重新加固;在瓦乍村委会龙树田村重新修建压力池,更换压力泵,修补受损坏管道。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

  (10)和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购买水泥1000吨用于道路硬化、砌筑挡墙、排污沟渠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

  (11)和平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用于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每个行政村平均不超过10万元。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4万元。

  (12)屏财专〔2023〕1号人大代表培训经费1万元,屏财专〔2023〕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7万元,屏财专〔2023〕1号人大工作经费6.55万元,屏财专〔2023〕1号屏边县第二中学食堂改造建设捐赠款资金10万元,屏财专〔2023〕1号屏边县2023年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11.09万元,屏财专〔2023〕1号和平六斗村委会起步低村小组综合提升项目上海帮扶资金50万元,屏财专〔2023〕1号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1.33万元,屏财专〔2023〕1号地质灾害防治经费0.56万元,屏财专〔2023〕1号屏边二中公共体育场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屏财专〔2023〕1号两险代征工作经费4.2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3年度绿美公路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95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45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3年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困难职工生活补贴经费2.48万元,屏财专〔2023〕1号信息系统建设和管护经费1万元,屏财预〔2022〕255号和平镇保运转经费9.57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2年和平镇农村公路年度考核奖补资金7.31万元,屏财专〔2023〕1号贫困学生助学资金0.4万元,屏财专〔2023〕1号地质灾害工作经费1.03万元,屏财预〔2022〕284号2022年和平镇保运转经费5.3万元,屏财专〔2023〕1号和平镇六斗村委会中草药种植及产业配套道路建设资金80万元,屏财预〔2023〕1号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49.85万元,屏财专〔2023〕1号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乡镇工作协调经费1.5万元,屏财专〔2022〕1号农村公路竞赛奖经费0.45万元,屏财专〔2023〕1号乡村振兴经费5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3年小乡干生活补助经费0.82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2年白羊坪电站线路维护经费10.62万元,屏财专〔2023〕1号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鼠药资金0.34万元,屏财专〔2023〕1号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经费2.1万元,屏财专〔2023〕1号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0.8万元,屏财预〔2023〕98号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经费12万元,屏财预〔2023〕1号乡镇工作经费39.73万元,屏财专〔2023〕1号和平镇2023年乡道、村道省补日常养护资金16.23万元,屏财专〔2023〕1号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资金0.77万元,屏财专〔2023〕1号和平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3.58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1年白羊坪电站线路维护专项费经费3.69万元,屏财专〔2023〕1号党员教育培训经费3.66万元,屏财专〔2023〕1号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经费1.3万元,屏财专〔2023〕1号2023年老党员定补资金4.65万元,屏财教发〔2022〕18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0.97万元,屏财教发〔2022〕4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万元,屏财教发〔2023〕3号2023年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配套专项资金0.9万元,屏财社发〔2022〕38号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6.1万元,屏财社发〔2022〕41号2022年残疾人事业专项州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屏财社发〔2023〕55号2023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万元,屏财社发〔2023〕56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86万元,屏财社发〔2021〕51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8.59万元,屏财预〔2022〕171号和平镇乡镇工作经费3万元,屏财专〔2023〕1号和平镇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补贴资金11.25万元,屏财农发〔2022〕2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3.54万元,屏财联发〔2023〕9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5.1万元,屏财联发〔2023〕5号2023年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3.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5%。与上年相比减少3161.72万元,下降52.7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2023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75万元,资本性支出0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0.3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万元,资本性支出6.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1元,资本性支出14.7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6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98万元,资本性支出1018.5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和平镇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04万元,下降6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6万元,下降7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38.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和平镇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1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中心工作多,下乡次数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资产总额49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16万元,固定资产103.1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X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8.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5.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