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讨论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拟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重大事项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4、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协调指导,强化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好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办理答复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7、负责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使用等人事管理工作。
8、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权。
10、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利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11、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各类事项的指导与监管。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关键时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今年工作的鲜明主题;高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今年工作的主要方向;推动省、州、县委全会精神落实落地,是今年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跨越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开放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高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党建强镇、产业富镇、商贸活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生态美镇”发展目标,以乡村振兴统揽全局,奋力谱写白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
2023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集中精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在狠抓成果巩固上积极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镇人民政府一项长期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四个不摘”要求,推进“一平台三机制”“村组联防、县乡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持续加大整合涉农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和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确保年底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达1万元以上,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健全完善产业、就业长效帮扶机制,积极开展就业引导和技术培训,着力提升群众“造血”能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底西、麻布冲、坡头、大水四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5个振兴专项规划,着力打造一批美丽乡村。
(二)持续在狠抓产业发展上积极作为。一产方面,结合辖区地理区位优势和立体气候特点,突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重,着力推进“一海拔一产业”条带式发展模式,实现高中低海拔“百花齐放”,逐步改善地区产业发展单一现状。继续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大户合作,引进、培育优质品种,为群众推广种植作标杆示范。引导现有芒果、荔枝、菠萝蜜、枇杷等林果进行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采取“党组织+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式农业发展模式,带动发展冬早蔬菜、鲜食玉米等高端果蔬,为推动“两山理论转化示范区”作出贡献。二产方面,发挥豆制品加工厂优势,打造绿色食品牌,带动劳动力就业、周边养殖业发展,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腊哈村菠萝蜜加工厂项目建设,配合完成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包装,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为农产品销售拓宽路径。三产方面,主动融入州、县旅游发展整体布局,做优两个集镇,继续做好咪租河田园综合体开发,完成百年滇越铁路民族团结商贸小镇保护开发,融入1903国际步道、滇越铁路人字桥世界级旅游品牌功能区,不断提升现有旅游“六要素”的品质,将白河镇打造成为“米轨时光+特色集镇+山地运动+农耕体验”为主线的精品旅游体验带打卡点,推动特色产业和乡村文旅融合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滇越铁路沿线持续绽放。
(三)持续在狠抓项目建设上积极作为。认真把握当前国家发展的政策资源,抢抓新机遇,做好项目包装谋划,努力争取计划内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支持,通过项目保障带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协调服务的主动性和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招商引资,大力盘活社会资源,让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服务注入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积极做好屏河高速、国道G219线改扩建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公路建设PPP项目,配合县级部门做好“蒙屏河”大型灌区、云洞水库改(扩)建等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种植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力争完成进村道路和产业道路建设不少于30公里,其中新开挖10公里,提质20公里。实施一批人饮修复改造项目,建立健全农村饮水管护制度。持续推进一批村内道路硬化、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建设,持续实施“万吨水泥进村庄”和厕所革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功能配套设施。加快农房抗震安居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实施三家“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继续规划、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民族团结示范村,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落地出效。加快百年滇越铁路民族团结商贸小镇项目实施,做到城乡联动、产城融合,用商贸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融入沿边开放。
(四)持续在狠抓民生保障上积极作为。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认真落实“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强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启动中学搬迁建设,整合现有校舍等资源,不断提升中小学办学能力和水平。积极创建“法制校园”“平安校园”。积极支持白河卫生院争创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两保征缴力度,稳步提高优抚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关注、妥善处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问题。不断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激发文艺创作活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传统民俗文化挖掘保护,活跃乡村文化。巩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持续全面、高效推进辖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完成镇级专职消防队建设,设立消防工作站,确保“一队一站”实体化运行,不断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农村殡葬制度全面实施。
(五)持续在狠抓绿色发展上积极作为。持续加快国土空间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结合实际,从集镇建设、乡村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镇域土地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深化集镇环境整治和规范管理,加快集镇“两污”建设,建立完善垃圾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清河行动”工作力度,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抓好南溪河、那么果河、咪租河等重点河流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打造河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贯彻落实“林长制”,严厉打击毁林开荒、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按照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实施白河集镇和四寨集镇绿美城镇项目,在交通干道沿线部分自然村实施绿美乡村项目,努力将白河建设成宜居宜业生态美丽的新城镇。
(六)持续在狠抓综合治理上积极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社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民族宗教事务、“八五”普法工作,为白河镇经济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坚持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作为出发点,持续抓牢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命案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电信诈骗等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间谍斗争,全力以赴防范和化解政治领域风险隐患。巩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实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涉及各领域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多维管控,为白河镇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白河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白河镇党委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
(1)白河镇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白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白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白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白河镇财政所办公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白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白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白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白河镇财政所。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白河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白河镇党委办公室、白河镇水务服务中心、白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白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白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白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没有独立核算,并入白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核算,导致所属机构与决算编报的单位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车辆编制数3辆为行政编制车辆数,实有车辆5辆中还包含事业编制车辆和1辆吸粪车,导致车辆超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2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73万元,占总收入的91.66%;其他收入358.62万元,占总收入的8.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81.05万元,下降45.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1.53万元,下降26.51%;其他收入减少2159.53万元,下降85.76%。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热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678.98万元;大水沟三岔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306.0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04万元,占总支出的29.72%;项目支出3230.53万元,占总支出的70.2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56.17万元,下降39.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80万元,增长8.40%;项目支出减少3061.97万元,下降48.6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土地整治、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日常公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热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678.98万元、大水沟三岔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306.02万元、白河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资助资金200万元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6.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0.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白河镇工作经费:更换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民办事,及时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公务用车维护,确保与时俱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会议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提高自身水平,第一时间收悉相关政策知识,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保障机关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共支付资金617.93万元。
2.村委会及村小组、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更换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民办事,及时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加强会议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提高自身水平,第一时间收悉相关政策知识,已全部下拨给村委会和村小组,确保村委会、村小组和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转,共支付资金142万元。
3.2023年防汛应急救灾、公益林火灾预防与补救、动物防疫补助、农危房改造等资金:用于补助抗洪应急,强行救灾,排查隐患和防治次生灾害,迅速化解灾害险情,控制灾害事故发生;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任务;完成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提升群众居住水平,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共支付资金312.7万元。
4.白河镇热水村委会三家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为白河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助推白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白河镇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项目已竣工结算,实际完成DN300污水管安装286米、DN400污水管网416.8米,浆砌石毛石挡墙608.69立方米,旧房拆除916.91平方米,镀锌钢管安装2035米,公共卫生间建设45平方米,步道建设100米,共支付项目资金150万元。
5.白河镇团结村鱼菜共生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资金:通过项目的建设可培育增收致富产业,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收入渠道明显拓宽,带动村集体经济及周边群众增加收入。项目区有特色经济,集体经济,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基础。项目已竣工结算,已完成鱼菜共生现代农业示范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共支付项目资金587.68万元。
6. 白河镇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经费:解决白河镇历史遗留问题,共支付项目资金180万元。
7.白河镇团结村委会老二寨村民小组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通过示范带动、技术指导、生产协助带动农户从事养殖提高收入,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及村内环境卫生,有利于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支付资金150万元。
8.屏边县白河镇桐子村委会东瓜林砂仁、杉树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更有利农民群众的创业致富积极性,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使产业路成为农民阔步走向富裕、文明、美好生活的新福路。已经完成预制块路面建设1.62公里、产业道路建设5.1公里,共支付资金136万元。
9. 白河镇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集贸市场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巩固了乡村水利基础设施,解决了部分村庄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固桥洞基础,完善集镇基础设施,改善铁路沿线出行条件,通过万吨水泥进村庄政策推广实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完善村内基础设施,补齐人居环境短板,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居住环境,共支付资金 295.68万元。
10. 白河镇腊哈村菠萝蜜加工厂建设、基地产业配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钢结构包装厂房及配套设施1200㎡,共支付资金186.99万元。
11. 白河镇大水片区、热水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耕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具有多重效益,为我镇2023年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推进保驾护航,解决片区引水难题,加快地块种植效率;助推当地产业发展,引水工程管网的铺设,保证农作物正常生产,提高农作物产量,对发展农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共支付资金471.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3%。与上年相比减少1668.13万元,下降31.2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开展武装工作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和委托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万元,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万元,决算为14.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37%,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63%,完成年初预算的38.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万元,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及维稳等专项工作,使用车辆下乡频繁,公车耗损严重,燃油费及修理费大幅上升,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62万元,下降65.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4.8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9万元,下降5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7万元,下降84.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入林业消防车1辆,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本年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暂未报销,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主要用于国土综合整治、耕地保护、维稳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同级政府学习考察、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工作开展产生的各类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及维稳等专项工作,使用车辆下乡频繁,公车耗损严重,燃油费及修理费大幅上升,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4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4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主要用于国土综合整治、耕地保护、维稳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2万元,比上年减少7.58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导致参公管理的运行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资产总额287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1.33万元,固定资产1432.14万元(净值),在建工程801.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1.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其中车辆处置收入0.12万元,其他部分资产处置收益需由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资产回收后再确定处置收入金额;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0.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0.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0.6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