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88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1
信息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县委“1234”工作思路及镇党委“六个一”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新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经济指标增势良好。本年度,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5%;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39万元,较上年减少4.1%;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入库17个,总投资44642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7850万元,较上年增长0.25%;

  二是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全年谋划项目46个,预计投入资金34200万元,落实项目31个,涉及资金总额5308万元。围绕民族医药项目,启动实施屏边县民族医药科技园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项目、屏边县民族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新现镇田心村高峰牛养殖基地项目和屏边县高峰牛种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

  三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招商引资省外项目7个,到位资金17850万元;以服务全县重点项目为支撑,营商环境逐步优化。2023年,全镇共有企业243家(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27户),共有个体工商户1443户。新增企业78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89户;以增产增收为目标,农业生产取得丰收。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全镇发展有枇杷3.3万亩、桔子1.3万亩、黄金奈李200亩、新增中药材种植800亩,示范推广嫁接新品种白肉系列枇杷400多亩。实施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个,人畜饮水工程1个,投入资金746万元,完成新现村委会提质改造产业路5.39公里等;

  四是乡村振兴稳步推进。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执行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防返贫风险排查。全面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组建动态监测小组134个234人,对138个村民小组进行分片包干,对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覆盖网格化动态监测分析,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持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抓好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二代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涉及图斑1007个,总面积3747.99亩,完成整改面积3754.98亩,整改完成率为101%;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共下发679个变更调查任务图斑,涉及面积2241.71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举证;

  五是镇村面貌焕然一新。以“乡村美、经济强”为抓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4170座,全镇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8%。集中开展集镇“补短板”整治行动,着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集镇面貌;深入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契机,通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卫生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镇村人居环境整治300余次,累计出动人数约1.3万余人次,“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通过州级技术评估初审。生态环境保护有作为。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旱期为缺水地区及时送水39车468立方,同时寻找到临时水源点三处,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用水;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更有温度。织密社会兜底保障体系,2023年,发放农村低保金、城市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贴等约2516人927.72万元。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大,本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发任务数9622人,已完成10385人,超额完成任务数的107.9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完成参保人数21676人,超额完成任务数的100.35%。文教体卫更有成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利用好“雨露计划”这一惠民政策,年内帮扶134人次,确保脱贫家庭在读中、高职学生全覆盖。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基层文艺队伍建设。全镇12个村委会共有7支活跃的文艺队伍,共储备节目40余个;征兵工作稳中向好,完成“一年两征”工作任务,应征入伍4人,均为大学毕业生。积极做好网上兵役登记工作,今年年满18周岁158人,完成158人。全面落实惠农惠民政策。严格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农补贴,本年度,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共780余万元。金融支持更有保障。本年度,全镇各项贷款余额19346.77万元,各项存款余额48761.88万元。

  六是政府治理不断提效。安全底线守牢守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自建房排查、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防溺水、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加强消防安全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综合能力,培训一批半专业扑火队员15名,增强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落实属地职责,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年度开展交通安全排查4900余件。多次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溺水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等工作。全面做好地质灾害、气候灾害防御、防汛排查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防灾减灾演练96场次,参与人数1459人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1000余次,惠及群众2万人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理更加高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持续聚焦“三下降一扭转”总体工作目标,督促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决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到村,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5批次,30人次,排查矛盾纠纷98次,收集村级“以奖代补”卷宗99件,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145件矛盾纠纷,成功调解138件,调解率达95.17%。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依法收缴非法枪支45支,立非法持有枪支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本年度,涉及新现镇有89项权责清单,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75项。每月受理办件不少于100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作风建设有为有位。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入手,修改完善《新现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新现镇督查考评工作方案(试行)》,不断完善机关考勤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财经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新现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水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8.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

  9.新现镇财政所(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新现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新现镇财政所。

  由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没有独立核算,并入行政单位核算,导致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2.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3.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4.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原因是:根据《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红办发〔2016〕53号)精神,结合《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屏办发〔2016〕104号)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新现镇仅保留3辆机关公务用车,其余车辆为事业单位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791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2.05万元,占总收入的86.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4.21万元,占总收入的13.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66.12万元,下降4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1.94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新现镇永胜村委会小坡村活动室建设项目10.00万元、新现镇吉咪村委会吉咪小组村内道路及亮化建设项目52.14万元、新现镇底咪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及场所建设项目50.00万元、马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4.00万元、新现镇西沙底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项目3.00万元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在2022年完工并完成支付,2023年上级不再安排以上项目资金,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包含新现镇洗马塘桥头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58.28万元、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座斗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万元,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新现镇田心村委会大水井村老年活动室修缮购置设备)10万元,故项目数量和金额较上年明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6024.18万元,下降84.75%,主要原因是: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民族医药园征地项目等接近尾声,上级资金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82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15万元,占总支出的17.93%;项目支出6799.51万元,占总支出的82.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64.46万元,下降42.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53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全县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后,村组干部待遇提升,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资等;项目支出减少6297.99万元,下降48.09%,主要原因是: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民族医药园征地项目等接近尾声,上级资金安排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9.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新现镇低收入人口增收计划项目。建设内容:购买水泥1375吨用于道路硬化、砌筑挡墙、排污沟渠;对新现镇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进行扶持。项目完成后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等。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61.72万元;

  2.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计划。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2.57万元;

  3.新现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1)主要用于村委会工作经费36万元(3万元/个,12个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6.9万元(500元/个, 共138个村小组),(2) 村委会及村小组用于平时办公耗材、电费、水费、网费及部分接待开支。(3)保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42.90万元;

  4.地质灾害工作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应急抢险处置救援物资储备专项经费等项目。主要用于规范实施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增加造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强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木良种草种培育。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72.55万元;

  5.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基层文化宣传等项目。用于建设新现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及洗马塘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建设活动场所,确保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活动有规范固定的活动阵地,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有力推动组织振兴;建设妇女儿童功能室。建设阅读活动室、影视功能室,以便于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亲子阅读活动等;建设儿童区角,配备相应的儿童玩具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86.79万元;

  6.屏边县高峰牛种源繁育基地建设、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民族医药科技园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建设等项目。建设新现镇产业道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5126.21万元;

  7.新现镇公务用车购置。切实缓解我镇公务用车使用的紧张状况,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我镇公务用车安全保障问题。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20.00万元;

  8.新现镇田心村委会晚黄金奈李示范基地建设、新现镇水田村粗土马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后期管护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田心村委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已完工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种植工作,防止耕地地类发生变化、撂荒及建设占用。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31.12万元;

  9.项目管理及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用于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每个行政村平均不超过1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65.97万元;

  10.工作经费。乡镇工作经费保障乡镇工作正常运转(含基层武装工作经费、行政执法经费)。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248.54万元;

  11.新现镇洗马塘桥头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虾青素、蒙屏高速公路、民族医药科技园等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推动了新现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及蒙屏高速公路建设。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856.89万元;

  12.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省级、州级补助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逐步实现日常养护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屏边县农村公路列养里程148.146公里, 确保农村公路各项养护指标达到列养要求。年度公路养护优良路率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项目资金64.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4%。与上年相比减少288.27万元,下降4.1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护林员补贴等在乡镇发放,之后由县级对口单位发放相关补贴,故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相关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科协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文化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新现镇文化活动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社保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困难群众救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培训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建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524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2%。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森林生态效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高峰牛种源繁育基地建设、民族医药科技园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建设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处置救援物资储备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18万元,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7.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37%,完成年初预算的30.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4万元,决算为22.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98%,完成年初预算的48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4万元,决算为1.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4万元,决算为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4万元,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47万元,增长18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7.74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万元,增长15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53.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158.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土地整治等工作需要,下乡较多,公务用车损耗严重,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费用增加,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公务用车购置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红公车办复〔2023〕62号、云公车办函〔2023〕60号,本年新购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下降53.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根据红公车办复〔2023〕62号、云公车办函〔2023〕60号,本年新购入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差旅、执法执勤、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民族医药科技园项目建设现场调研;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综合督查;乡村振兴灯光亮化项目督导调研;新现镇森林违法案件整改情况督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州级技术评估反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因此没有相关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民族医药科技园项目建设现场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5万元,比上年增加8.93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开展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下乡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资产总额282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9.28万元,固定资产1215.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92.3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9.25万元(其中新增保障性住房一幢,净值593.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50万元(包括报废车辆一张,车牌云G34182,报废资产因第三方公司还未回收,暂无收入;拍卖车辆一张,车牌云G6B088),处置报废报损办公设备3项(包括笔记本两台,打印机一台),账面原值0.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6万元(拍卖车辆所得收入已全部上缴县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5.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4.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74.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