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3)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4)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6)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11)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抓项目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不断夯实玉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投资1537.84万元实施龙古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惠及农户283户1260人;投资518万元实施垇嘎山洪沟治理工程,惠及农户562户2500人;投资339万元实施大份子村灌溉及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惠及农户476户1845人;投资50万元实施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惠及农户2999户11735人;投资48万元实施下咪租小组人饮保障工程,惠及农户55户230人、投资12万元编制和实施补嘎、姑租碑、大份子3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2)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动、群众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因地制宜,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实施“六个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590万元实施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打造“一村一品一特色”多元化特色产业格局,完成高端稻谷种植734亩、云花种植380亩;累计种植猕猴桃2140亩、荔枝4560亩、枇杷5200亩、砂仁29000亩、油茶1490亩、百香果1070亩,菠萝蜜2000亩,芒果1000亩,人参果1000亩;实现生猪存栏10759头,出栏10252头,大牲畜存栏2635头(匹),出栏202头(匹),禽类存栏130941羽,出栏139629羽。按照县委“一心一线四组团”旅游环线,形成玉屏“一山一花一谷一河”乡村旅游建设,建成卡口荔源村、老木沟河、花千谷等乡村旅游点,培育乡村基层文艺队38支600余人,开展文艺活动146场次、“游苗城 赏夜景”篝火晚会112场次,接待个旧、开远、蒙自、金平、文山、马关等多县市考察团22次。
(3)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始终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先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24次,遍访脱贫户监测户4轮,发现解决脱贫户监测户问题35个。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实地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等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3户12人,通过实施就业帮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措施,动态销号监测对象36户123人。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建有就业帮扶车间5家,吸纳就业118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91个,实现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发放小额信贷412户1993.33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45人112.5万元;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接协调定点帮扶单位和上海结对帮扶单位采购本地特色农产品,消费扶贫47次26.4万元;开展技能培训16期614人次,推送就业岗位信息15期次4.6万余个,实现转移就业9872人,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4)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美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玉屏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选配镇级林长13人、村级林长17人,聘请生态护林员87人,累计巡林1008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起,结案7起,处理各类违规用火50余起;清理公益林种植八角、砂仁30余亩,使用无人机喷药防治2200亩,监测病虫害覆盖率达100%;兑付公益林补偿资金及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45.78万元;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及延长期补助资金208.943万元。认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镇村两级通过巡河APP系统累计巡河(库)1890次。投入资金153.12万元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清理整治117次4404人,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7.5吨。开展环境巡检宣传工作,及时更换标语81条、清理小广告310处,发放粘贴通告700份、宣传材料15000余份、普法手册10000余册,覆盖群众12000余人次。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完成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目标任务140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7.38%。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3个行政村共配置公共垃圾房95个、公共垃圾箱19个、公共垃圾桶219个,建成公共垃圾池6个。抓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已备案农业设施27个、大棚250个、大棚看护房185个,完成防火通道和阻隔带审批建设16条50公里。
(5)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坚持人民至上,办好群众身边小事,在改革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做好“两险”相关工作,收缴养老保险11633人,完成缴费任务的108.5%;收缴医疗保险28664人,参保率达100%。做好惠民保障工作,发放养老金3405人591万元、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及上海务工生活补贴973人99.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补偿金88人2.92万元、因病导致生活困难医疗帮扶金4人1.15万元、城乡低保保障金1064.7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151.34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667人69.5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金6024人次54.9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6.41万元、耕地地力补贴167.94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39.22万元。
(6)社会治理持续提升。坚决扛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镇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整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建设微型消防站1个、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设置地质灾害监测员17名,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及宣传84次;覆盖68个老旧小区安装灭火器2100个,排查发现隐患点16个,消除隐患16个,整改率达100%。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12108栋,实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无死角、无盲区”目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5户,改造任务完成率达100%。完成147.3公里农村公路路面障碍物、抛洒物清理和路肩、边沟、偏坡除草工作,完成道路修补、挡墙建设等40余处,新装或更换破损路桩50颗、减速带2条、路牌60余块、警示标志600余米,全年出动机械车辆清理塌方9辆次,及时疏通道路6次,开展巡查138条次890余公里。加大“10+1+5”专项行动力度,排查矛盾纠纷180件,成功调解141件,推广安装“金钟罩”小程序15676人,受保护30681人。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镇全年未发生命案,实现“五下降一好转一保持”目标任务。
(7)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用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镇人大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担当实干,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镇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1.玉屏镇党政办公室;
2.玉屏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玉屏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玉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玉屏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玉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玉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玉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玉屏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玉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玉屏镇水务服务中心;
12.玉屏镇财政所。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玉屏镇人民政府;
2.玉屏镇财政所;
3.玉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玉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玉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玉屏镇水务服务中心;
7.玉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玉屏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玉屏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1个即玉屏镇财政所。
由于玉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玉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玉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玉屏镇水务服务中心、玉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玉屏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单位没有独立核算,并入政府内核算,导致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1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9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1.32万元,占总收入的81.97%;其他收入1075.56万元,占总收入的18.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69.17万元,下降24.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60.62万元,下降22.99%;其他收入减少508.54万元,下降32.1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产业配套设施、产业道路建设及生产发展类等扶贫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征地款等资金减少,其他收入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92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59万元,占总支出的42.72%;项目支出3394.63万元,占总支出的57.2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55.79万元,下降32.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9.34万元,下降12.73%;项目支出减少2486.45万元,下降42.28%。2023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配套设施、产业道路建设及生产发展类等扶贫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故支出减少。主要支出了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补偿款、半坡小学征地补偿款、玉屏镇大份子村嘎不底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后期管护费、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园项目(第二批)、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屏边县玉屏镇新农村委会喏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屏镇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1.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4.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园项目(第二批):实施产业路建设11公里,村内场地综合整治5000平方米,人居环境整治52户,支持屏边县玉屏镇实施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785万元。
(2)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4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70万元。
(3)屏边县玉屏镇新农村委会喏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委会诺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8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80万元。
(4)玉屏镇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公里,三面光边沟7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92万元。
(5)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5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00万元。
(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补助项目: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有序进行。共支付项目资金7.5万元。
(7)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经费: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是以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为目的,通过对县城违章建筑的大力整治,有效遏制县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新增问题全面推动县城建设,逐步处理违法建筑存量达到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的工作目标任务。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0万元。
(8)2023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主要用于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每座卫生户厕不高于3500元奖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美化乡村。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2.37万元。
(9)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通讯补贴: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年安排1.8万元生活补助通讯补贴补助资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共支付项目资金50.25万元。
(10)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黑马底村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持全县公益性项目建设,解决各地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促进全州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5万元。
(11)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屏边县玉屏镇半坡村委会双龙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持乡镇公益性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8万元。
(12)2022、2023年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继续推进体育旅游、体育文化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万元。
(13)玉屏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全州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8万元。
(14)玉屏镇半坡村委会篮球场建设项目:1、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研与宣传,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聚焦新周期备战全运会工作,加强省级预备队建设,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3、深入贯彻落实体教融合工作。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0万元。
(15)玉屏镇前进村委会石板寨村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持全县公益性项目建设,解决各地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促进全州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30万元。
(16)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步栈道550米;硬化百香果、猕猴桃种植基地管护道路500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79.67万元。
(17)玉屏镇前进下咪租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房1座,配置全自动净水器(5m³/h)1台、加药装置(JY-0.5-1)1台、消毒机(HXQ-50)1套,铺设DN镀锌涂塑管5.4公里,新建60m³蓄水池1座、3m³压力池1座,安装DN20闸阀55个,DN20水表55个,DN15水龙头55个。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37万元。
(18)玉屏镇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修缮加固70户。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63.24万元。
(19)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8万元。
(20)玉屏镇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0.7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万元。
(21)玉屏镇新荣村委会撇枝村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荣村委会撇枝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0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30万元。
(2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购买水泥1136吨用于道路硬化、砌筑挡墙、排污沟渠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51.97万元。
(23)玉屏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用于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2万元。
(24)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安装PE-160管(1.0MPa)2000米,PE-110管(1.0MPa)4000米,PE-75管(1.0MPa)2600米,PE-75管快接10个,PE160管自动排气阀1个,PE110管自动排气阀1个,压力池2个,进水池2个,30㎡蓄水池2个,覆盖220余亩农田地。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59万元。
(25)屏边县乡村振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培训基地配套培训用房188.76平方米,砌筑挡墙500立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网400米,并购置相应配套设施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59.81万元。
(26)玉屏镇低收入人口增收计划项目:对玉屏镇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进行扶持,有效提升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1.39万元。
(27)屏边县屠宰场征地补偿项目:保证肉类市场稳定,方便肉类市场管理,建设一个面积约10亩的屠宰场,有效解决生猪屠宰问题。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7.44万元。
(28)玉屏镇大份子村嘎不底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后期管护费:实施大份子嘎不底国土综合整治600亩,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升人居环境。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09.16万元。
(29)牧羊河湿地公园步行栈道征地项目:实施牧羊河步行栈道建设,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19.12万元。
(30)屏边县污水管道建设征地项目:坚持建强基础设施,提升污水处理功能,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区域发展后劲。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9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4%。与上年相比减少1475.94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产业配套设施、产业道路建设及生产发展类等扶贫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及退耕还林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80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4万元,资本性支出2309.2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决算为3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万元,决算为22.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84%,完成年初预算的21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13.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16%,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万元,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乡镇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任务多,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村委会中心工作多,且距离较远,接待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31万元,增长75.9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8万元,增长4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3万元,增长142.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所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且乡镇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繁重,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村委会中心工作多,且距离较远,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9万元,下降76.4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6万元,下降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征地项目减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内“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42万元,增长62.49%,主要原因是乡镇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繁重,支出较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资产总额3038.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29万元,固定资产2445.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8.8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出租房屋1902.16平方米,账面原值314.1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7.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101111